婚外情调查有可能犯他人隐私权,因此存在合法与不合法之分。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68条成都外遇调查取证,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,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。
因此,证据收集是否合法,就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。比如侵入第三人住宅录音录像,是侵权行为。但如果在自己家录音录像,就不存在违法的问题。又比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中,不构成侵权。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家中,就不具备合法性。还有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密照片,不具有合法性,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密照片,就不涉及到隐私问题,该照片是合法的。